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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酷”是英文“COOL”的谐音, 却不同于其“清凉、爽快”的本义, 用来形容事物外形的吸引人, 惹人喜欢可以; 形容某人衣着打扮时髦亮丽可以; 形容某人言行举止潇洒, 别具一格可以, 一字概括了这么多, 真不错, 但有些人衡量所谓“酷”的尺度却是令人咋舌的。
且有相当一部分人都会错了意, 把沉默寡言和孤独怪癖以为潇酒与众不同, 为此还津津乐道, 认定这样才叫个性, 把活泼开朗、天真烂漫视为幼稚和平庸, 争相去仿效那种“冷冰冰”的“酷”, 真的把“酷”看作“冷酷”一解了, 原本总义广泛的“酷”一词, 竟变成这种漠视正常社会的代称了, 那么请问那些酷哥酷妹们, “嬉皮士”也算够“酷”, 也算有个性吧?
要张扬个性原本是件好事, 是思想解放的表现, 每个人的个性都是与生俱来的, 原本就各有千秋, 独树一帜, 如果人人都模仿同一个性格模式, 那不就叫大众化了吗?更何况上述个性根本就是一种不健康、不积极的东西, 而今居然有那么多人去追求那虚伪低级的“酷”, 任何事爱理不理, 个个躲在阴暗的角落里, 那么世界就变成灰色了。
摘下虚伪的面具, 把真实原本的自我展现出来, 让自己写在那充满生气、绚丽多彩的世界里, 真正地“酷”一回吧!
(河南农业大学
林学园艺学院 作者不详,《林园之窗》2000年5月22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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